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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入选省高校“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2023.04.18点击: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公布了第二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名单,我校药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成功入选。这是我校首个入选的省高校“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单位。

药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现有23名党员,主要由药剂教研室和药理教研室的教师组成,其中,高级职称5人,博士学位4人,中层以上干部3人。党支部书记由学院副院长王国康同志担任。支部每月开展集中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定期发布《党风廉政师德师风警示简报》,同时已建设线上课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4门课程。目前,支部已有2人获评宁波高校“优秀课程思政教师”,1人获评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9人获评校级优秀党员,6人被评为校“锋领”党员。

围绕业务抓党建,近年来,支部工作一直致力于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员先锋模范意识,教科研工作硕果累累。截至申报时,支部党员教师立项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项、省级教改项目2项、省级产教融合基地1个、省财政专项技术创新平台2个、立项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1项,编写十三五国家职业教育规划教材2部;获国家级优秀教材二等奖1项,发表教研论文多篇。科研方面,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3项、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1项、宁波市重点实验室1项、宁波市2025重大专项2项、宁波市自然基金5项、浙江省教育厅项目1项、校级研究所1项、校级课题3项;横向课题7项,经费达258万元;发表科研论文28篇,其中SCI论文24篇;获批专利6件。

下一阶段,药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将以此次入选全省高校“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单位为契机,对照创建标准,高标准推进“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同时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党建和业务综合能力,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结合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