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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顺利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发布时间:2012.06.08点击: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96号),公布了包括我校在内的4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结果。经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备案,我校顺利通过了此次评估验收,验收结果为“通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23号)的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于2010年12月7日至10日对我校进行了为期3天的人才培养评估。专家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报告,实地考察,深度访谈等方式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全面考察,形成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考察反馈意见》。《意见》在肯定我校办学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学校实际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问题与不足做了原因分析和对策与建议指导。学校高度重视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整改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2011年12月15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我校进行了人才培养整改回访工作,考察我校一年来的评估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专家组通过论证,对整改工作形成如下反馈意见:领导重视,确立地位,整改工作有保障;科学规划,制定方案,整改工作起点高;十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有实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改工作重发展。专家组高度评价了我校评估整改过程开展的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对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希望学校进一步巩固和发扬已经取得的成绩与经验,促进学校在“十二五”期间更好更快的发展。

我校自2010年启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以来,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的评建工作,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了完整的评建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了评建工作计划。通过全员发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自查自评、扎实整改,历经2010年的评估阶段、2011年的整改回访阶段,最终顺利通过评估。

这一成绩的取得,标志着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均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学校将继续秉持评估整改方针,切实加强落实评估考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以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