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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续签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3.11.13点击:

为满足高等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区域内医药教育资源优势,加强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与我校的互动、合作、共赢,进一步发扬我校“依托行业、服务行业、服务监管”的办学特色,11月10日下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与我校在行政楼113会议室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续签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国宏和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党委书记陈厥祥作为双方代表,签署《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战略合作协议书》。此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在交流座谈会上,李国宏表示此次战略合作的签署是推动宁波市质量监管和科研创新发展的重要一步。我们期待与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共同探索新的合作模式,给予学校发展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享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提升药品食品监管的效率和科研创新的能力。

陈厥祥表示非常高兴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此次战略合作,学校面对新发展、新机遇,提出新期望:一、扎根宁波,放眼浙江,服务大局。将学校打造成全国药监系统培训中心、高端人才培养中心,成为全国第一批职业本科院校硕士授予单位。二、聚焦药监,辐射市场,面向全国。发挥资源优势,成为发展优势和创新优势,完善分级层级划分和认定标准,全面提升药品监管人员、检查员及行业从业人员能力水平。三、巩固基础,拓宽领域,打造典范。利用现有平台资源优势,深度参与医药行业建设,持续做大做强,共同推动多领域深层次合作,提升我校优质品牌影响力。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仅标志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高校在标准化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意味着将进一步整合双方在人才培养、师资建设、资源共享、风险防范、科学研究等多方面的优势资源和力量,积极探索实践校政合作办学模式,合作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提高“三品一械”质量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