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全面多元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教职工个人的专业和特长,对标专业学位硕士授权单位培育要求,4月7日下午,学校召开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专题会。副校长姜宇国、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科研处处长周双林代表办法制定牵头部门对标志性成果办法中的教育教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人才工程和项目、产教融合和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进行简要汇报说明。
副校长姜宇国对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制度进行工作指导,他强调标志性成果是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推进器,也是专业持续发展的压舱石,更是扩大社会影响力的金名片。他提出三点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标志性成果是政府对学校内涵发展的风向标,也是对学校质量评价的反光镜,制定该办法是学校顺应时代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二、凝聚共识,聚力同行。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核心力量,标志性成果是提升教师能力的孵化器。鼓励和引导师生关注学术前沿、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学校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三、实干为先,迎难而上。以脚踏实地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教科研工作中,厚植根基,加速突破,力求在教科研等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共同推动这项重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为学校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